法制科、组织人事科:
鉴于黄佳强等同志已晋升副处级领导职务,根据《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经区局党委2021年10月18日会议讨论,决定:
免去黄佳强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职务;
免去高海鹏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组织人事科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
2021年10月25日
法制科、组织人事科:
鉴于黄佳强等同志已晋升副处级领导职务,根据《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经区局党委2021年10月18日会议讨论,决定:
免去黄佳强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职务;
免去高海鹏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组织人事科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