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经区局党委8月8日研究决定:
郑昕耀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十二税务所所长;
吴宾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所长;
陈之鹤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十六税务所所长;
陈鑫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十七税务所所长;
孙可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十八税务所所长;
江军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二十一税务所所长;
樊伟刚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财务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吴蓉薇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七税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免去郑昕耀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职务;
免去陈之鹤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职务;
免去江军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科长职务;
免去孙可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职务;
免去陈鑫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吴宾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十八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吴蓉薇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八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樊伟刚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二十一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