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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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1月份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
2025年2月3日
2025年2月非正常户公告名单(2025年1月认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