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26-04-09
留言标题:税费种认定
留言内容:请问我公司在做税费种认定的时候,勾选了增值税,但是在税目下拉菜单中找不到对应选项,应当如何处理?
答复时间:2026-04-13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您可以通过补充附营行业信息来解决。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选择【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
第二步: 进入变更页面后,点击【新增】,在变更项目中选择【国标行业(附)】;
第三步:选定【国标行业(附)】后,在“变更后内容”处点击【新增】,选择需要增加的行业,点击【确定】即可。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后,即完成信息添加;
第四步:完成行业信息变更后,返回“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模块,点击“新增”按钮,根据新增的行业信息补充相应的税费种认定。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模块、“上海税务”网站“我要咨询”模块进入智能在线咨询系统,或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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