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

本站热词: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关于免去许绍春同志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8 09:25
字号: [ ] [ ] [ ]
打印本页
【显示更多属性】
文号:沪税长任〔2021〕41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发文日期:2021-11-18
索引号:SY0024383640202101092
主题分类: 人事教育

名称: 关于免去许绍春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科室 (局)、各税务所:

  经区局党委2021年11月 1日讨论,决定:

  免去许绍春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2021年11月3日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