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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关于王敏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7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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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税长任〔2021〕37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发文日期:2021-09-17
索引号:SY0024383640202101077
主题分类: 人事教育

名称: 关于王敏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王敏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局党委2021年9月13日讨论,决定:

  王敏任第九税务所副所长。

  该同志的任职时间自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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