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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关于王琼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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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税长任〔2021〕29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发文日期:2021-09-03
索引号:SY0024383640202101071
主题分类: 人事教育

名称: 关于王琼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经区局党委2021年8月2日讨论,决定:

  王琼任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管媛媛任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科长;

  楼静任第一税务所所长;

  陈佳任第五税务所所长。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为一年。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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