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经区局党委2021年6月28日讨论,决定:
谈珺杰任企业所得税科科长;
吴昊任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科长;
蒋爱洁任征收管理科科长;
马祯靓任税收风险管理局局长;
纪能祺任第十三税务所所长;
徐屏任第十六税务所所长;
龚宏伟任第十七税务所所长;
王琼任个人所得税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管媛媛任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障费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楼静任第一税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陈佳任第五税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倪春雨任办公室副主任;
吴晔任征收管理科副科长;
刘婷任第十税务所副所长;
金文任第十九税务所副所长。
免去谈珺杰的个人所得税科科长职务;
免去吴昊的第一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蒋爱洁的税收风险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马祯靓的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障费科科长职务;
免去纪能祺的征收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徐屏的企业所得税科科长职务;
免去龚宏伟的第五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蒯本广的第十六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徐瑜的第十七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楼静的第十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陈佳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倪春雨的征收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吴晔的第十三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刘婷的第九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金文的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副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