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夏贇同志任职的批复》(沪税任〔2020〕234号),经区局党委8月17日讨论,决定:
夏贇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纪检组副组长(正科长级)。
任职试用期为一年。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2020年8月28日
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夏贇同志任职的批复》(沪税任〔2020〕234号),经区局党委8月17日讨论,决定:
夏贇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纪检组副组长(正科长级)。
任职试用期为一年。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