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经区局党委2020年4月22日讨论,决定:
管媛媛任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副科长;
张颖任第五税务所副所长;
周山香任第七税务所副所长;
刘婷任第九税务所副所长;
楼静任第十税务所副所长;
陈雷任第十三税务所副所长。
免去管媛媛的第九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张颖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山香的征收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刘婷的第十九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楼静的第十四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陈雷的第十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