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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上海金福第三养老院等17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1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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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税长发〔2019〕17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2019-03-06
索引号:SY0024383640201901013
主题分类: 税收征管信息

名称: 关于认定上海金福第三养老院等17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金福第三养老院等17家单位获得长宁区2019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长宁区2019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

  2019年3月6日

  附件

 

长宁区2019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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