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经区局党委2021年9月23日研究,决定:
陈宏樑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宋宇莹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科长;
朱向东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
曹毅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局长;
陆炜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所长;
刘旻艳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六税务所所长;
邹怡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十税务所所长;
须正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二十税务所所长;
倪诗裴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
王蓓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副所长;
黄欣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副所长;
何慧玲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九税务所副所长;
毛明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十二税务所副所长;
陆琛凤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副所长;
江喆雯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十七税务所副所长;
徐晓燕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二十二税务所副所长。
免去陈宏樑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科长职务;
免去宋宇莹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十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朱向东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科长职务;
免去曹毅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六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陆炜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旻艳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职务;
免去邹怡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二十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须正林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倪诗裴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王蓓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二十二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黄欣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十七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何慧玲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毛明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六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陆琛凤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江喆雯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九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徐晓燕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