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委2021年2月25日会议讨论,决定:
王永寿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十二税务所副所长(挂职锻炼)。挂职时间为一年,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除。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21年3月2日
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委2021年2月25日会议讨论,决定:
王永寿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十二税务所副所长(挂职锻炼)。挂职时间为一年,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除。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