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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关于徐晓燕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30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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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税宝任〔2020〕61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发文日期:2020-09-25
索引号:SY7374788260202000082
主题分类: 人事教育

名称: 关于徐晓燕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经区局党委2020年9月9日讨论,决定:

  徐晓燕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副所长;

  江喆雯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九税务所副所长。

  以上2位同志任职试用期为1年,任职试用时间自2020年9月9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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