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因工作需要,经区局党委2020年8月5日讨论,决定:
胡丹丹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副科长;
徐磊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
王克智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副局长;
戴友庆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十七税务所副所长;
纪晓煜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二十税务所副所长。
免去胡丹丹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磊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十七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王克智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戴友庆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五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纪晓煜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副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20年8月5日